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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视磨练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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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视治理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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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告
2014年第12号
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验强制性
产品认证的通告
凭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,,,现决议对部分消防产品实验强制性产品认证(目录见附件)。。。
自2015年9月1日起,,,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,,,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记的,,,不得出厂、销售、入口或者在其他谋划活动中使用。。。
自2014年9月1日起,,,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。。。
特此通告。。。
附件:实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部分消防产品目录
质检总局 公 安 部 国家认监委
2014年1月28日